深圳高新企業認定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不斷開展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獨立知識產權,在中國(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南》國家科技發火〔2008〕國科發火[2008]172號《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實施方案》第36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434號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中國(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以下簡稱四部門)組成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組(以下簡稱認定組),主要職責如下:
負責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審查和審查;建立和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數據庫,并按規定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符合條件并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介機構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接受、驗證和處理相關報告;建立認定信用制度。對企業、中介機構、專家及相關人員進行相應處理;向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年度工作報告;不定期召開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會議,通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情況,裁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重大事項。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第十條第(4)款的規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北京市行政區域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轉讓、贈與、并購等方式擁有主要產品(服務)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或者通過5年以上的獨家許可方式;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創造性地運用科學技術的新知識(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或者為了獲得科學技術的實質性改進技術
1.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2.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3.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實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減稅10分,減稅40%。
4.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5.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標簽:深圳高新企業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