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持續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形成核心獨立知識產權,在此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包括三層含義:
一、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
二、 是企業從事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產業技術方向。
深圳高新企業認定必須有持續的研發投入和自主創新能力。
(一)注冊滿一周年的中國內地企業;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轉讓、贈與、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當年企業員工總數的不低于10%;
(五)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實際經營期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
一、稅收減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實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分,稅率降低40%;
二、直接獎勵:獲得高新技術后,可獲得地方資金獎勵(最多百萬);
三、融資貸款:更容易獲得VC的投資和各大銀行的貸款;
四、資助基礎:是申請各類政府專項資金的首要條件之一;
五、品牌推廣:科技企業唯一的國家招牌企業榮譽,電子商務時代極大地促進企業異地交易,是企業實力的最佳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創業的核心是優秀人才,更能吸引人才;
七、辦公改善:辦公和工業用地優先,許多地方也可以免費使用;
八、政府采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體系;
九、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有利于財務報表;
企業上市:創業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條件之一。
標簽:深圳高新企業認定